创立英国移民法的机制以及法律本身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改变主要反映英国历史的改变,全球的发展以及公众在移民观念上的改变。
移民管制一直是国王,女王,大臣和议会实行权利的体现。近来,一个朝向真正民主的移民体系开始停止发展。侧重了太多的人们对移民的想法,忽视了民主的原则以及英国一冠声称以权利为基础的统治。
一个新成立的国家根据国际法对希望进入本国领土的外籍国民并没有多少义务。就移民领域来说,英国的国际法义务来自签署和认可的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欧盟条约。这些条约允许欧洲经济区的一些公民可以在欧洲经济区里自由流动。根据条约提出的立法同时也使欧洲经济区国民的非欧洲经济区家属可以’享有这些条约权利’。给予这些家庭成员多少权利仍存在争议。
就国内来说,移民管制曾是皇室说了算。权利下分的顺序是先王室后大臣。政府的成员在行使此权利时被称为行使他们的’皇室特权’。1971年移民法引入了议会监督移民法产生的过程。直至高级法院在2012年就Alvi案件的判决,大家都以为移民法案补充了皇室特权,而不是取代它。在Alvi案件中,高级法院法官Hope解释说,行使移民管制包括在权利范围内,并宣称议会需要在所有移民法的创立和修改中起一定作用,无论他们被称为什么。
说是议会的疏忽可能为时过早。仔细检查移民法规的过程已经完全脱离了检查提案变成立法的过程。在议会面前提出移民法规并不会自动引起争议或产生投票。在2012年,有大约超过500页的移民法更改被提到了议会,而他们没有经过冗长的审查或争论便变成了法律。司法部和一些议会官员已经都开始就此冲击表示担忧,这一对我们的宪法和我们人民的冲击受制于且依靠于受管制的移民。高级法院法官Lester描述了移民法官如何’在很难的境界中尝试理解流出内政部的材料’,高级法院法官Hope在案件Alvi中表示对法规轻易通过议会过程的担忧。就最近内政大臣对此的评论,还没有计划对此进行改革,在联合政府的管理下很难想像会有迈向更民主过程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