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判定内政部拒绝儿童入境不合法

12 10月 2018, 30 mins ago

上诉法院已经判定内政部拒绝允许弱势儿童在他们一直居住的难民营被拆除后进入英国是不公平和非法的。

在回应弱势未成年人提出的申请时,内政部官员们编写的表格中只列出了两个拒签理由,说明或者申请人被评为”+18″或者”未符合标准”。这两个原因适用于大约1,800名儿童,其中388名被拒绝,因为他们的年龄在18岁以上,而其余的原因显示属于”未符合标准”的类别。

“帮助难民”组织对这些拒签提出了质疑,指出这些拒签是非法的,并争论说内政大臣违反了他的普通法义务(要求程序上的公正),尤其在内政部拒签了因难民营拆迁而流离失所的儿童的申请上。上诉法院指出,法治的有效实施需要公正,而这一部分则要求给予个人”充足的理由……对于行政上的决定来说,允许一个对现实前景的[a]质疑”。上诉法院认为,如果给予拒签的理由不能使决定的主体能够对其提出质疑,那么提供的理由在法律上是不充分的([2018] EWCA Civ 2098)。

希金博特姆法官认为,以这种方式拒签儿童的申请没有给出能够质疑该决定的真正前景,这意味着内政大臣的程序上和随后的决策违反了普通法的公平义务,因此是不合法规的。

根据这一决定,被拒绝的儿童只会收到内政部表示这些决定是不公平的声明。目前无法保证内政部将审查根据此非法决策程序而拒绝的个别申请人的案件。除此之外,被拒绝入境的儿童也不太可能从更公平的程序中受益,因为他们现在可能在欧洲的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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