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联盟刑事司法合作署(欧洲司法合作署)是欧洲联盟(欧盟)的一个机构,负责欧盟成员国各机构之间严重跨境刑事案件的司法合作和调查协调工作。欧洲司法合作署的主要目标是帮助使欧洲变得更加安全。
本文是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我们将在文中讨论欧洲司法合作署、其目标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案件。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概述欧洲司法合作署及其职责。
欧洲司法合作署如何提高欧盟的安全性?
欧洲司法合作署总部位于荷兰海牙,成立于2002年,旨在通过促进欧盟成员国与非欧盟成员国在调查和起诉跨国犯罪和恐怖主义方面的合作,加强对严重犯罪的打击力度。
欧洲司法合作署由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司法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主持“协调会议”,并为欧盟内外的检察官和法官提供支持。这包括提供专业知识,并在后勤和财政上支持联合调查组。
更具体地说,欧洲司法合作署负责:
- 协调至少涉及两个国家的(平行)调查和起诉;
- 设立联合调查组(JIT);
- 帮助解决管辖权冲突;
- 在其协调中心计划联合行动日;以及
- 维护全球联络检察官和联络点网络,为世界各地的司法机构提供访问权限。
欧洲司法合作署打击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欧洲司法合作署打击不同类型的犯罪,包括(但不限于):
- 洗钱
- 诈骗和欺诈
- 网络犯罪
- 毒品走私
- 有组织犯罪
- 恐怖主义
- 移民偷运
提交给欧洲司法合作署的案件往往涉及不止一种类型的犯罪,因此上述类别往往相互重叠。
欧洲司法合作署具体提供哪些服务?
欧洲司法合作署可协助迅速执行欧洲逮捕令(EAW)和冻结令(FO),或使用欧洲调查令(EIO)收集证据。
欧洲司法合作署的调查范围仅包括欧盟成员国吗?
不是;案件可能涉及两个或多个欧盟成员国,或一个成员国和一个非欧盟国家。案件也可能涉及在单一成员国境内发生的犯罪,但其影响超出该国国界。
欧洲司法合作署的调查会持续多长时间?
虽然欧洲司法合作署会立即采取行动查找和逮捕嫌疑人,但其调查可能持续数月或数年,因为这些调查需要缜密的规划、协调和讨论,而这些工作都是由欧洲司法合作署主持的。
佳森律师事务所在协助处理国际刑警组织、对红色通缉令提出异议和引渡的各个方面拥有超过三十年的经验。如果您希望与我们讨论本文提到的任何议题或您个人的具体情况,请随时联系我们寻求建议。您可以给我们发送邮件,或在 X、脸书或领英上关注我们以了解最新情况。
本博客中的信息仅为一般信息,并不全面完整或旨在提供任何法律意见。尽管我们会尽所能地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法律在博客发布之日是最新的内容,但应该强调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并不一定反映当今现行适用的法律。佳森律师事务所对访问或依赖本博客中包含的信息可能引致的损失不负责任。如果您希望就当今适用的法律寻求法律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佳森律师事务所会在与客户签署书面协议后提供法律意见。
©Gherso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