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英国公民或定居者的伴侣申请入境许可、居留许可或定居时,申请人需要证明他们在英国有足够的住所;否则,他们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如果您或您的伴侣根据《移民规则》附录 FM 申请英国家庭签证,申请人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其中一项要求是证明您和您的伴侣在英国有 “适当的住所”。
内政部认为,如果住所为申请人及其家人所有或独占,无需动用公共资金即可获得,现在或将来都不会过于拥挤,且不违反公共卫生法规,则该住所为适当住所。
虽然部分住房必须为家庭专用,但您也可以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住房的其他区域,如厨房或浴室。但应注意的是,住所必须有足够的空间,不能过于拥挤。内政部将考虑居住在住所中的人数,即使是签证申请中未包括的人数,也将考虑每个家庭成员可使用的卧室数量。因此,申请人必须谨慎选择住宿,以避免延误和/或可能被拒签。
为证明您的住所符合 “适当 “的要求,内政部将要求提供租约或房产证等形式的合法居住证明。
上述要求并非详尽无遗,为确保您的住所符合内政部的要求,申请人应就其家庭签证申请寻求移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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