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1 年《英国国籍法》第 1(3)、3(1)和 3(2)条是儿童登记为英国公民的三个最常见条款。
第 1(3) 条登记
这将适用于未满 18 周岁且在英国出生的人。根据该法案第 1(3)条,一旦您或孩子的另一方父母获得英国无限期居留许可,您就可以申请为孩子注册。
第 3(1)条登记
这将适用于未满 18 周岁且在英国境外出生的人。根据该法案第 3(1)条,在您和/或孩子的另一方父母申请加入英国籍时,您可以申请为孩子注册。
第 3(2)条登记
这将适用于未满 18 周岁且在英国境外出生的儿童。根据该法案第 3(2)条,您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为您的子女注册:
- 子女出生时,您或子女的另一方父母因血统关系是英国公民;
- 孩子出生时,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是英国公民(非血统);
- 该父母在孩子出生前至少连续 3 年居住在英国;且
- 在这 3 年期间,父母离开英国的总时间不超过 27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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