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更新:为以家庭和私人生活为基础申请英国入境或居留许可的申请人提供的优待政策

22 7月 2020, 43 mins ago

该博客是对2020年6月17日发布的博客的更新(此处

2020年7月20日,内政部发布了关于以申请人在英国的家庭和私人生活为基础提出的申请的财务要求的最新指南。

那些基于其与英国公民、在英国定居的人或因难民或获得人道主义保护在英国持有有限居留许可的人的家庭生活而寻求进入英国或在英国生活的公民必须符合此签证类别下的特定条件:

如上所述,其中一项标准便是财务要求。为了满足这一要求,申请人必须达到最低收入门槛,目前该门槛为18,600英镑(该数额是针对于没有需要其抚养的子女的申请人)。此要求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得以满足,在此博文中有所阐述。

在更新后的7月20日的指南中,由于COVID-19的影响, 向进行入境许可、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许可申请但却无法满足最低收入要求的申请人提供了优待政策。

该指南提及将做出如下让步:

  • 通过冠状病毒工作保留计划或冠状病毒自雇收入支持计划获得的收入可以被算作就业或自雇收入;
  • 如果申请人提供了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暂时性收入损失的证据,则将适用以下规定:
  1. 如果截至到2020年3月之前至少有6个月申请人满足了最低收入要求,那么2020年3月1日至7月31日之间由于COVID-19 而导致的暂时性收入损失将被忽略;
  2. 根据政府的冠状病毒职位保留计划休假的申请人或担保人将被视为其收入为其工资的100%;
  3.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由于COVID-19 而导致的暂时性收入损失通常不计入自雇收入,并且同一时期内就业收入的影响也同样适用于将来提出的申请;
  4. 如果由于COVID-19的限制,如果申请人或担保人在获取指定证据方面遇到困难,会视情况灵活处理。

如果您由于COVID-19影响而对满足财务要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以进一步讨论您的情况。 佳森律师事务所在英国移民法的各个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中包括基于家庭和私人生活提出的申请。

请注意,此博客中的信息为发布日期和时间的最新信息。有关基于COVID-19大流行的政策和指导的情况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更改。我们将密切关注可能受到冠状病毒影响的英国移民的各个方面,因此请确保随时关注我们将在此网站上发布的其他博客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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