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预防欺诈罪指南
2024年 11月 8日
White Collar Crime | 金融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对欺诈行为不知情或未指示欺诈行为,该机构仍可被起诉。《2023年经济犯罪和企业透明度法案》第199-206条和附表13对该罪行作出了具体规定。
2025年9月1日。
该罪行仅适用于符合以下至少两项标准的大型机构[1]:
该罪行适用于以任何形式或方式成立的机构,同时也适用于与英国有关联的机构和合伙企业(无论机构是在英国还是海外成立)。
请注意,即使您的机构不符合“大型”机构的标准,遵循本指南仍不失为妥善的做法。
该罪行涵盖一系列特定的欺诈罪行,包括:
还包括协助、教唆或促成上述罪行的行为。
相关人员:这包括雇员、代理人、子公司和其他为机构或代表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方。欺诈行为必须是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施的(例如,代表公司行事的销售代理)。
欺诈行为不一定要使机构直接受益才能构成犯罪;只要企业被视为预期受益者即可。例如,员工为了赚取佣金而不当销售产品。这既有利于员工个人,同时也使公司获益,因此公司应承担责任。
评估时将根据相关人员实施欺诈行为时的职位来判断其是否有意使相关机构受益。
如果您的机构能够证明在欺诈行为发生时已制定了合理的防范欺诈程序[2],就能够以此作为辩护依据。这可能包括旨在防止组织内部欺诈的培训、监督、审计和报告制度。
机构应证明其已实施合理的程序来防止欺诈行为,或证明要求其实施此类程序是不合理的。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并权衡各种可能性后做出裁决。
虽然不要求机构严格遵守该指南,但必须证明已采取合理的防范欺诈措施。
该罪行适用于与英国有关联的欺诈行为,即欺诈行为在英国发生或造成英国范围内的收益或损失。这包括海外机构的关联人员或雇员在英国实施的欺诈行为。
处罚可能包括罚款[3]。
请注意,机构必须评估并实施合理的防范欺诈措施,否则可能导致贵机构被罚款。
各机构应根据以下六项原则建立相关框架:
这六项原则与英国政府《2010年贿赂法令》下的预防贿赂指南中的原则一致,旨在注重结果,并应与风险程度相称。
佳森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助并建议机构实施符合所有相关法律的内部政策、控制措施和程序。我们曾为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监管的公司以及非FCA监管的公司提供有关实施适当的反洗钱、反贿赂、反腐败及制裁的内部政策、控制措施和程序的建议。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如何遵守新规定以及未能预防欺诈罪对您机构的影响,请随时联系本所的托马斯·卡特律师或萨拉·托马斯·阿拉诺律师。
本篇文章于2024年11月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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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erson 2024
[1]《2023年经济犯罪和企业透明度法案》第201条
[2]《2023年经济犯罪和企业透明度法案》第199(4)和(5)条
[3]《2023年经济犯罪和企业透明度法案》第199(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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