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民在英国脱欧后应如何处理自己的身份

20 11月 2017, 58 mins ago

为了推进脱欧的谈判进程,政府在被欧盟允许就过渡时期以及其后关于未来的关系进行谈判以前正在寻求解决关键问题的方法。

谈判的缓慢进展以及欧盟普遍不愿向英国做出让步使得英国的许多企业领导人和欧盟的高级政治家认为最后可能出现的”谈不拢”的情况,而且英国可能在2019年3月没有达成协议就退出欧盟。早在今年4月,政府就宣布了当下在英国的所有欧盟国民在指定日期的新”定居身份”,回应了对目前审理85页欧盟移民申请表的体系不适于处理超过3百万份申请的批评。现在出现的情况是,上周政府向欧盟提交了一份文件,试图提出关于实行新定居身份的建议。

除了一般的和解方式外,在阅读发给布鲁塞尔的5页文件时,首先显而易见的是英国已经接受了之前关于对前一个系统过于官僚和复杂的批评,现在正在推出全新的”方便用户”的系统,它旨在简化未来的申请流程。为了稍微缓解脱欧后可能出现的制度负担,政府正在寻求引入一个自愿申请程序,以便在实际离开日期前与现有的条约权利一起运行,这样计划脱欧后留在英国的欧盟国民也可以尽快申请。政府承认,及时处理每个人的申请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在脱欧后至少会留两年的时间给申请人提交申请,而且如果递交的时间超时,他们的申请也可能仍然会被审理。

关于申请本身的内容,政府通过对其他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数据库采取电子记录检查等各种手段,优先减轻文件的负担。对于那些已经拥有欧洲经济区永久居留(PR)文件的人来说,将会有一个更新身份的过程,但会有身份验证。撤销协议(WA)中规定了准予身份和其他条件(包括那些拒签)的标准,但该协议尚未最终确定。除非撤销协议里列出了拒签理由,否则没有酌情拒签。政府已经同意,在英国的连续居留5年为基础的”定居身份”申请仍旧适用。此外,政府将免除正在实行的”真正和有效的”工作测试,和对那些没有经济来源的人员是否持有全面的疾病保险的检查。将会有一个程序来纠正在申请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行政错误,通常是对申请人行使酌情权的情况。任何决定都可以在移民法庭提出进一步上诉。

文件中的一个单独部分专门提到了基于犯罪和公共安全的潜在的拒签理由。与前几节不同的是,这里的调子听起来不那么友好,政府表示已经执行了驱逐那些行使自由流动权利的欧盟国民的政策,而他们被认为是会对公共秩序及安全造成威胁。作为申请永居身份的一部分,以及考虑到申请人的个人情况时,这一政策在处理以前的犯罪行为上将会继续被操作。但是,除非发现新信息,以前的公共政策评估将不会被重新考虑。对于脱欧后的新犯罪行为的驱逐,这些将适用于那些犯下刑事犯罪的欧盟公民,并且判处至少12个月的徒刑。在所有情况下,目前的通知和上诉权等保障措施仍然适用。

处理脱欧谈判的欧盟官员是否就脱欧后欧盟公民的权利提出积极的详细建议目前尚不清楚。目前,对这些提案的反应不一,英国退欧工作组成员在欧洲议会中指出了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包括那些与欧洲法院对由协议产生的问题做出判决的能力。英国认为,”维护居住在英国的欧盟公民的权利……是我们谈判的首要任务”。最终协议的细节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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