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担心由于新冠疫情导致您离境天数过多而因此失去申请永居身份的资格?

09 4月 2021, 52 mins ago

新冠疫情给《欧盟永居方案》(EU Settlement Scheme)的实施带来了许多挑战。例如,申请永居身份(Settled Status)的人士应如何处理由于新冠疫情直接导致的超出离境天数上限的问题(例如,由于各国颁布的旅行和入境限制,而导致相关人士被困在国外无法返回英国)。

根据欧盟《移民法》附录EU(Appendix EU)第EU11(3)(b)章节规定,申请永居身份的人士必须在英国完成长达5年的 “连续居留资格期”(通常称为“移民监”)。附录EU中的附录1将“连续居留资格期”定义为“在任何12个月期限内申请人的离境天数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若申请人的离境天数在任何12个月期限里超过了6个月,则未能满足这一申请条件。

尽管英国政府已宣称其将对由于新冠疫情导致申请人离境天数过多的情况酌情考虑,但是目前政府并未明确解释他们将如何处理相关的情况,因此了解目前可适用的各种选择至关重要。

根据本文发布时的现行法律,《欧盟永居方案》不允许持有预永居身份(Pre-Settled Status)的人士申请续签。这意味着申请人在预永居身份将到期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完成规定的居留期后申请永居身份,二是根据届时适用的移民法规转换到其他移民途径上去。

针对于那些希望申请永居身份但由于疫情而导致离境天数过多的申请人来说,基本上有两种可采取的策略。

1. 使用附件1“连续居留资格期”下第(aa)小节中的“重要原因”(Important Reason)例外

连续居留资格期的定义中允许申请人, 由于一个重要原因(例如怀孕、分娩、严重疾病、学习、职业培训或海外工作派遣)而导致的一次不超过12 个月的离境被忽略,即使此次离境超出了上述的离境天数上线。《内务部新冠肺炎欧盟永居方案指南》(Home Office COVID-19 EU Settlement Scheme Guidance)中指出,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的支持性证据,那么若申请人需自我隔离(取决于进一步的规定)或“因冠状病毒而无法旅行”而超出上述离境天数上线都可构成“重要原因”。然而,据目前来看,若申请人被困在国外的原因是因为其觉得疫情期间旅行风险太大或不便而不愿意出行,该申请人则可能不能满足“重要原因”的要求,因为其不太可能有能力提供足够的证据。此外,移民法规规定该例外只适用于一次离境,并且只允许覆盖此次离境的前12个月,这意味着任何超过12个月的离境天数以及/或随后的多次离境都不太可能符合该例外的要求,即使这些离境是出于新冠肺炎等重要原因。

在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在因“重要原因”必须离开英国超出上述离境天数上限之前先寻求法律意见,以便确保您的离境原因符合“重要原因”的要求。

2.重新申请预永居身份并获取新的5年连续居留资格期

如果您目前持有预永居身份,并且已经因离境天数过多而中断了您的5年连续居留资格期,那么您或许可以申请获得一个新的5年连续居留资格期。该策略是否能够适用将取决于您个人的具体情况,因此我们建议您在采用该策略前寻求专业法律建议。

若申请人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回到英国,并且其仍然满足所有其他申请条件,那么即使其目前已经持有预永居身份,其也将可以再次申请预永居身份。该人士递交第二次申请并成功获取新的预永居身份的效果是其将可以获得新的有5年有效期的预永居身份(即有效期从第二次申请批准日开始算)并可以重新开始坐5年的移民监。该人士需要确保其之后的离境天数不超过指定的上限,并且在坐完新的5年移民监后其可能可以申请永居身份。

据我们了解,上述的二次申请必须在2021630之前递交,并且对于那些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非欧盟申请者也不例外。

佳森律师事务所就为客户提供关于欧盟永居方案方面的法律建议拥有丰富的经验。若您有任何关于您移民身份的问题或是疑问,我们可以与您讨论您的具体情况并给您相关的建议,请您随时联系我们。

本博客中的信息仅为一般信息,并不全面完整或旨在提供任何法律意见。尽管我们会尽所能地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法律在博客发布之日是最新的内容,但应该强调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并不一定反映当今现行适用的法律。佳森律师事务所对访问或依赖本博客中包含的信息可能引致的损失不负责任。如果您希望就当今适用的法律寻求法律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佳森律师事务所会在与客户签署书面协议后提供法律意见。

©Gherson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