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下的论坛 -劳里·拉夫面临被引渡到美国

22 10月 2016, 55 mins ago

2016年9月16日,地方法院法官尼娜·特皮在威斯敏斯特裁判法院裁定劳里·拉夫应该被引渡到美国,接受非法侵入政府电脑系统的多项指控。

拉夫的法律团队辩称,他应该在英国就他受指控的罪行接受审判,因为他的抑郁症和阿斯伯格综合症意味着他不应该被引渡到美国受审。他的案件现在将被转给内政大臣做最终决定。

将近四年以前,内政大臣特里萨·梅阻止了一个英国黑客在类似情况下被引渡到美国。像拉夫一样,加里·麦金农被诊断为阿斯伯格综合征。2012年10月16日,特里萨·梅向下议院宣布不可引渡。检察院随后宣布麦金农将不会在英国被起诉,因为案件所涉及的证据都在美国,很难提出起诉。

拉夫的案件和麦金农有一些相似之处,被很多人认为是第一个”论坛栏”的实质性测验,这是由特里萨·梅在麦金农的案件后推出,主要为了让法院从公正的角度出来来阻止引渡以便在英国领土审理被告。拉夫的律师团队已表示要对判决提出上诉。

论坛栏允许法院可以在被要求引渡者的大多行为是在英国所做且是从正义的角度出发时阻止引渡。

在决定是否从”司法公正”的角度来阻止引渡时,法院只限于考虑下列事项:

  • 从引渡犯罪发生或拟发生造成的最多损失或损害的地方。
  • 任何受害者的利益。
  • 英国检察官认为,英国不是最适合起诉被引渡者的管辖区。
  • 是否可以在英国提供必要的证据。
  • 任何从一个司法管辖区而非另一个诉讼的延迟。
  • 在一个司法管辖区与引渡罪行有关的所有起诉的必要性和实际性,尤其考虑其证人、同案被告和其他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司法管辖区,以及此人在英国境内或境外提供证据的实际性。
  • 被引渡者与英国的关联。
  • 英国有关当局是否已经决定对此人的相关行为开展法律程序。

论坛栏的功效是由”检察官证书”的概念磨砺。这允许英国当局以论坛为由发出一个可以有效否决法官作出引渡判决的证书。检察官如果认为不该在英国起诉,则可以发出次证书,因为无论:

  • 可接受的证据不足,或这样做不符合公众利益;或者
  • 对披露敏感资料有些担忧(比如,涉及国家安全或国际关系的材料)。

这一证书只能在高等法院作为上诉被提出质疑。

特里萨·梅的改革显著地缩小了内政大臣在这种高端起诉案件进行干预的能力。特里萨·梅使用的来阻止麦金农引渡的权力不再是内政大臣的权利。在引渡判决作出后提出的人权之争现在必须在法院提出。

《2003年引渡法》第2部分涉及引渡美国。不像欧洲逮捕令案件(其中只有法庭可以做引渡的决定),内政大臣仍需对引渡作出最终的决定。被引渡者可在内政大臣作出她的决定前作出书面陈述。然而,她的权利严格由法案限制。

引渡根据法规禁止,如果:

  • 那个人可能面临死刑(除非内政大臣获得不会判死刑的书面保证,或者,即使被判,也不会进行);
  • 要求引渡国没有特殊安排 – “特殊”要求此人必须只根据被引渡的罪行在提出引渡的国家被审理(除了某些特殊的情况);
  • 此人已从第三国被引渡到英国,或从国际刑事法院移交到英国,且要求第三国或该法院同意接下来的引渡(除非内政大臣收到同意确认)。

如果这些禁令都不适用,内政大臣则必须下令引渡。或者,如果禁止退保,这个人必须被释放。

佳森律师事务所有丰富的成功抵御引渡到美国的经验。如果您需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