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区国民须知

24 10月 2016, 34 mins ago

欧洲经济区国民及其非欧洲经济区家属在欧洲国家享有《公民自由流动指令2004/38/EC》赋予的自由流动的权利,英国也通过《2006年移民(欧洲经济区)法规(修订本)》将其转为英国内法。

实际上,这意味着任何欧洲经济区国民如果能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欧洲经济区国家发给他/她的国民身份证就可以进入英国或任何其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有义务准许任何持有有效护照和欧洲经济区家属许可证的陪同或与欧洲经济区国民相聚的非欧洲经济区家属进入。就此,”家庭成员”是指夫妻,伴侣,21周岁以下的直系后代(和21岁以上的受养人),或者受养的直系亲属长辈。上述法规还赋予欧洲经济区国民和他们的家属最初可在英国居住3个月的权利。

然而,在最初的3个月之后,欧洲经济区国民和他们的家属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继续留在英国。严格来说,欧洲经济区国民及其非欧洲经济区家属无需申请任何材料来确认他们可以在英国居住的权利。但是,实际上,非欧洲经济区家属应该考虑申请一个居民许可以确认他们在英国的合法身份。欧洲经济区国民和他们的家属如果愿意,可以向内政部申请一张注册证书。

“符合要求的人士”被定义为下列一类:

  • 求职者;
  • 工人;
  • 自雇人士;
  • 自给自足者;
  • 学生。

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欧洲经济区国民不能确定自己是学生还是自给自足者,在此情况下,要符合要求,他们则需要额外地提供他们自己及其陪同的家人有私人全面医疗保险证明。

这一问题通常出现在欧洲经济区国民及其家属已经在英国居住了一些时间后并考虑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时候。此时,欧洲经济区国民则需要能够证明他们在英国以符合要求的人士的身份连续地居住了5年;而他们的非欧洲经济区家属也同样如此。如果他们不能符合这一要求,他们则不能申请永居以及接下来的英国国籍。

全面医疗保险可以是任何保险,但要覆盖此人在英国接受的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保险内容不需要包括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可以有例外。通常,全面医疗保险不包括可以享受 NHS(国家全面医疗服务) ,旅行保险也不会被接受。欧洲经济区国民可以提供一张由另一个成员国发出的欧洲健康保险卡(EHIC),或者 S1, S2或S3表格以确保符合这一要求。然而,EHIC只有在欧盟成员国国民在英国短期居留的情况下,比如作为海外课程的一部分在英国大学读书一年,才能被英国内政部接受。

综上所述,确定欧洲经济区国民在英国是学生或是自给自足者,以及确保他们及其家人的全面医疗保险的到位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