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规则》引入了新附录,对 10 年长居无限期居留(ILR)途径进行了修订。
首先,《移民规则》引入了新附录(称为长居附录),以简化和明确 10 年长居无限期居留途径的要求。
其中最显著的调整之一是要求申请人持有当前许可至少 12 个月或在申请日期前的 12 个月内被豁免移民管制。虽然这一变化可能会对一部分申请造成延迟,但其目的是确保一致性和合规性。
此外,将行使条约权利纳入十年期无限期居留申请资格,是为申请人提供更明确的签证途径的重要一步,因为以前此类申请必须依靠个案办案人员的酌情裁量。
然而,并非所有变更都能带来便利。过渡性规定意味着,那些接近十年期限的申请人仍必须遵守之前的离境限制。如果个人任一一次离开英国的时间超过 184 天,或总离境时间超过 548 天,特别是如果离境时间始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前,则连续居留将被视为中断。
然而,在这些变化中也存在机遇。修订后的离境计算方法让居住要求变得更灵活,尤其有利于长期在海外居留的往届学生。此外,虽然申请者仍需通过英国生活测试,但英语语言要求略有放宽,允许使用 GCSE/A-Level 证书。
尽管如此,挑战依然存在,对于已根据之前的规则累积十年居留期的个人而言更是如此。基于十年历史居留期提出无限期居留申请的选项已被取消,这可能会对某些已累积十年居留期但未提出申请的个人不利。取消此选项可能会对来自欧盟的长期居民产生特殊影响。
总得来说,虽然 10 年长居无限期居留规则的变化既带来了优势也带来了障碍,但它们都强调了慎重考虑和专家指导的必要性。虽然这些长居无限期居留途径的变化对一些申请人来说可能更加简化,特别是那些离境时间较长的申请人或年轻学生,但也可能会给那些长期为十年期居留选项做准备的个人构成挑战。此外,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到与英国有着长期联系的欧洲经济区公民,他们现在可能更难获得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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