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申请人自2015年9月1日起将需要提供之前10年的刑事犯罪记录证书

24 10月 2016, 36 mins ago

移民部长詹姆斯·布罗肯希尔对媒体宣布了对计分制体系1级申请的一个重要更改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3167019/Foreign-criminals-banned-living-Britain-new-visa-checks-launched-summer.html;

http://www.telegraph.co.uk/news/uknews/immigration/11748959/Foreign-criminals-face-new-crackdown-as-new-visa-rules-demand-police-checks.html;

http://www.express.co.uk/news/uk/592159/Visa-check-bar-foreign-convicts

更改的政策指南将于7月20日发布。

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的1级企业家和投资者申请人将需要提供他们在提出申请前近10年里居住过的超过12个月以上的每个国家(除英国外)的犯罪记录证书。成年人的受养人同样也需要提供同一时期的犯罪记录证书。这些证书必须在签证申请前的6个月内出具。如果原始证书不是英文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认证的英文翻译件。

如果申请人提供不了证书且没有合理的解释,那么申请会根据移民法的普通被拒签的理由被强制拒签。如果申请人提供假的或伪造的证书,一旦查明,他们将被禁止进入英国10年。

这是一个试验计划,如果成功,便会在明年实行在其他签证类型中。然而,这一更改将不会适用于短期访问者或欧盟移民。

布罗肯希尔先生表示:”外国犯罪分子在英国没有容身之地,此计划会把他们留在境外。”

“自2010年起,我们对通过英国刑事审判体系的外国公民开展的核查已经增加了1000%,这样有助于我们将外国罪犯绳之以法,以及维护我们社区的安全。

“但我们想要首先通过防止他们进入英国,从而做得更远、做得更好。”

“强制要求警局证书将作为额外的工具来帮助我们达成此目标。”

新计划将会给1级申请人带来额外且费时的负担。的确,英国政府看来已经意识到了这一更改会带来的影响,并宣布”为确保申请人可以有足够的时间从相关的居住国获得刑事犯罪记录证书,计划于9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