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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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SSWP V SSF AND OTHERS确定:欧盟女性公民由于怀孕/分娩原因 不工作,可保持一年’工作者’身份
因此,她们能够在此期间获得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而要批准这些福利,政府首先要考虑他们在此期间是否有权在英国居住。
此案是根据欧盟法院在案件 C-507/12 St Prix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Work and Pensions [2015] 1 CMLR 5. I 的判决而做出。
欧洲法院在案件St Prix中表示,在欧盟成员国间赋予人口可以自由流动权利的欧洲人权公约第45条应该理解为:由于怀孕和分娩原因而放弃工作或仍在寻找工作的女性保留’工作者’身份的这一理解包括在定义中。
St Prix案件是关于一个需要保持26周(半年)’工作者’身份的女性,被允许保持她的’工作者’身份的案例,条件是在孩子出生后的’合理期限’内回去工作或另找一份工作。
高级裁判所审理的 SSWP v SSF and others案件是一个关于批准和/或取消救济(比如受制于”有权居住”测试的收入支持,住房福利和市政税)社会保障的案件。但此案却与移民有明显的关系,因为定下的原则很可能适用于移民案件,或者由那些根据《2006年移民(欧洲经济区)条例》希望建立或保留合法居住权利的申请人(和他们的家人)使用。
SSWP v SSF and others这一案件更为重要的地方在于它把在St Prix案件中对怀孕和分娩后的女性可保留’工作者’身份的合理期限从26周延长至了52周(一年)。
此案还确立了:
从目前来看,在 SSWP v SSF and others案件中确立的原则仍在移民裁判所中缺少确实的验证。鉴于法院已经把在怀孕和分娩后有权居住的”合理期限”延长至了52周(而非内政大臣提议的26周),我们相信会有很多人从此使用这一原则赋予的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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