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院给罗马尼亚当局更多时间来确保监狱条件

18 7月 2017, 40 mins ago

在 Grecu(格雷库)v Cornetu Court (Romania 罗马尼亚) & Ors [2017] EWHC 1427 的案件(完整判决可在此查看)中,高等法院再次考虑了与引渡有关的监狱条件问题。

罗马尼亚的监狱条件曾在 Florea (弗洛拉)v Romania (罗马尼亚)[2014] EWHC 2528 [“Florea I” 弗洛拉一号] 和 Florea (弗洛拉)v Romania (罗马尼亚) [2014] EWHC 4367(Admin)[“Florea II” 弗洛拉二号] 案件中受到诉讼。

如 “弗洛拉一号”和”二号”所述,罗马尼亚的监狱系统有两个制度 – “封闭”和”半开放”。在格雷库的案件中,高等法院被要求考虑是否欧洲人权法院最近作出的关于被拘留者必须有至少3平方米的个人空间的决定意味着请求着必须根据罗马尼亚监狱的条件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授予的权力而获得释放。

格雷库因盗窃行为被起诉定罪,他的同案上诉人巴加里亚则因种植大麻被定罪。格雷库被判18个月,在半开放的监禁条件下。巴加里亚被判三年徒刑,最初将被关押在监禁条件严重的情况下,以后有可能被转为半开放的监禁条件。

罗马尼亚当局,正如在弗洛拉一号和二号一样,已经向英国当局提供书面保证,半开放条件将允许至少2平方米的个人空间,封闭条件将至少提供3平方米的个人空间。

就最近欧洲人权法院在 Muršić v Croatia (克罗地亚)(申请号7334/13)案件的判决,欧洲法院判定少于3平方米的个人空间非常有违反第3条权利的可能,然而,法院还强调:”…仍然取决于被告政府可以令人信服地表明,有其他因素能够充分补偿私人空间稀缺的分配。法院在决定前,应该考虑这些条件的累积效应 ……”。

欧洲法院引用的能够反驳推定违反行为的因素有:

  1. 私人空间减少的情况是”暂时和微小的”;
  2. 虽然个人空间很小,但’外面有充分的自由活动空间和足够的室外活动’;以及
  3. 案件的 ‘拘留条件没有其他恶化的情况’。

上诉人格雷库认为,鉴于斯特拉斯堡法院的裁决,除非可以找到Muršić案件确定的缓解因素,他们的案件将违反第3条。

根据罗马尼亚当局的保证,高等法院认为,这里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推翻强烈怀疑违反第3条的行为。然而,高等法院在现阶段拒绝释放格雷库和巴加里亚。法院又给了罗马尼亚当局一个月的时间,让他们提供符合Muršić案件中确定的缓解因素的新保证。

格雷库和巴加里亚的案件接下来会如何发展还有待观察。虽然Muršić案件的决定显然是对监狱条件问题的重要发展,但高等法院再次表明,英国法院的做法是允许并确实鼓励请求国提供书面保证来处理监狱条件问题,否则引渡将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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