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OSHVILI V 比利时:欧洲人权公约就接受医疗问题对公约第3条放宽政策

27 2月 2017, 22 mins ago

上个月在一个大法庭的判决中,欧洲人权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对一个患有严重疾病的个人的遣返指令做出了积极的重新调整。

Paposhvili v 比利时是关于一位格鲁吉亚国民于2010年提出的申请(第41738/10号)。他叫乔治·帕普什维利,自1998年11月起就生活在比利时,他后来申请了庇护,但被拒绝了。1998年至2015年期间,他犯下了一些与诚实有关的罪行,包括盗窃和抢劫。 2005年11月,他被判处三年监禁。

2006年,当乔治在服刑时,他被诊断患有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2008年2月,安特卫普大学医院写的一份报告指出他的病情危及生命,预期寿命在3至5年之间。乔治在2006年还被诊断患有丙型肝炎,他之前还被诊断患有肺结核,并在2008年再次复发。2015年3月,他进行的影像扫描显示他患有中风,导致左臂永久性瘫痪。

2000年至2007年期间,乔治根据一些特殊情况提出了签证申请。但是,在2010年7月7日,比利时外国人办公室下令要他离开该国,办公室同时还发出了将他拘留的命令。2010年7月23日,他根据”公约”第2,第3和第8条,向法院提出了第39条规定的临时措施。他指称,如果他被遣返到格鲁吉亚,他将无法获得所需的医疗保证,而鉴于他的预期不长的寿命,他甚至会在远离家人的地方死得更早。

欧洲人权法院在2014年4月17日的法庭判决中一致宣布申请可予受理,但认为执行将乔治遣返格鲁吉亚的决定不会违反”公约”的第2条和第3条或第8条。

2014年7月14日,乔治根据”公约”第43条要求将其案件移交大法庭。不幸的是,在案件还在等待中,他已在2016年6月7日死去。然而,法院决定根据其案件的”特殊性”将继续审查他的申请。法院决定,虽然公约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个人救济,但”其使命也是在共同利益下决定与公共政策有关的问题,从而提高保护人权的一般标准”,就本案,被驱逐的外国重病患者生命”危在旦夕”。该案于2015年9月16日听审,于2016年12月13日宣布判决。

法院对”极其特殊情况”的这一方面放宽了政策,它认为遣返重病患者的确违反了第3条,这一点在前面的两起案件 D v UK(1997)24 EHRR 423 和 N v UK(2008)47 EHRR 885 [GC] 都被承认过。这两起案件都涉及患有艾滋病的申请人。在D v UK案中,法院认为如果将他遣返,在”最极其痛苦情况下”的重病申请人有真正死亡的风险,所为违反了人权公约第3条。在N v UK案中,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病情并不十分严重,治疗也并非紧急,预期寿命的减少的事实也不能构成违反第3条的”特殊情况”。这些案件一起变成了案例,因此,受驱逐的人不能仅仅从需要继续就医,需要社会或其他形式的援助的角度申请留下。

尽管在N案件中,法院承认了死亡之外的可被列为”例外”的其他情况(例如在D中),但随后的判例并没有说明这种情况可能是什么。因此,自N案件以来,可以在遣返案中使用第3条的除非是非常特殊的情况。

就乔治的案件,法院似乎取消了以前这种限制性的做法,在判决的第183段中,N案件中指的特殊案件是:

“…涉及遣送重病患者的情况,其中有充分理由相信他或她虽然没有即将死亡的危险,但由于在被遣送的国家不能接受适当的治疗,或缺少这样的治疗,面临遭受严重,迅速且不可逆转的健康状况的下降,以导致严重的痛苦或大大减少预期寿命。”(我们强调)。”

法院强调这种情况仍符合适用于第3条的高门槛。然而,很明显,对于第3条,非死亡案件现在也可能是”非常特殊”的案件,尤其,在有带来”强烈痛苦”或”预期寿命的显着减少”的情况。

重要的是,法院还就第3条规定了一些程序保护,在乔治的案件中适用于被遣返的重病申请人。这些包括要求国家在实际遣返前审查可预见的后果;包括接受国的一般情况和每个人的个人情况。这样做,当局可以考虑在接受国被遣返者是否在实践中有充足且适当的医务治疗。此评估中的潜在因素包括,被遣返者是否在接受国可以获得所需的医疗,设施,以及有社会和家庭网络的存在,旅行的距离等。此外,如果对遣返存在严重的怀疑,接受国必须获得”类似塔拉克尔”的保证,即个人实际上将得到适当的治疗。

比利时当局未能对乔治面临的潜在风险做出这样的评估。尽管他向他们提供了关于他在格鲁吉亚的健康状况和可获治疗的信息,法院最后裁决这违反第3条的程序性要求,因此也违反了公约的第8条。

在接受国没有获得接受具体治疗的权利;在遣返中缺少卫生保健系统的本身也不足以可以充分利用公约第3条。关键的问题是,遣返行为,根据法院判决书第183段上面引用的”实际风险”是否会使申请人受到违反公约第3条的行为。至少,在乔治的案件中,法庭把严重的外国病患可以依据”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抵制遣返的情况放宽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