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查需再三考虑?

24 10月 2016, 33 mins ago

司法审查是法官审查公共机构所作决定或采取行为合法性的法庭程序。换句话说,司法审查是挑战所做决定的方法,并非所做决定的对错。

其实,它与过程最后的结论无关,无论”对””错”与否,只要正确的机构,在其合理的权利范围内,按照正确的步骤,处理问题,法庭不会就其认为是’正确’的决定而更改判决。

自1974年以来,司法审查的申请数量已从160个上升到了11,200个。与2004年的4,207个相比,去年我们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司法审查的数量。每年司法审查的大多数案件都是移民和避难案件,其中司法审查被认为是遣送回国前的最后一根稻草。

英国首相就此做了声明,他希望可以阻止人们造成的不必要的耽搁,打击司法审查’业务’的不断增长。改革将把准备司法审查所需时间的3个月减为6个星期,删除口头更新听证会的权利,将申请费从60镑提升至235镑,从而限制数量的增加。

反对者表示,改革缺少具体的细节,且没有根据铁证的事实。公共法律项目表示”此提议将使民事法律体系’变得更加不公平,效率更低,更不变通”。更改的细节尚未被揭露,但首相计划”减少人们可以将案件提到程序上的时间;[且]对审查收取更高的费用,这样人们在提出申请前会再三考虑”。

一些律师认为这些更改会被用来减少真正的维持政府和其他公众机构运行的司法审查。限制司法审查会严重地损害司法和民主。你需要一个好案子以提出让他们考虑的申请,但就现在的3个月立案时间已经限制了很多申请。对于个别或没有利润收益的组织,召集募捐以提出申请可能会需要多个星期,且准确复杂的案件也需要很多时间。

Bingham中心对法规还补充说”如果实行,提议很有可能使法律变得更加复杂,且更加不确定,也可能由于有限时间的原因使很多案件通过非诉讼程序来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