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尚未收到欧盟永居方案申请决定之前,您是否可以去旅行?

18 6月 2021, 43 mins ago

正如之前发布的博客(“为什么欧洲经济区国民会被拒绝入境英国?”)中所讨论的,根据英国脱欧后的法规,在2021年1月1日后欧洲经济区以及瑞士公民可以在抵达英国边境时请求以访客的身份入境英国,其单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然而,内务部需要澄清的问题是: 若欧盟公民(以及其家属)递交的欧盟永居方案(EU Settlement Scheme)申请在2021年6月30日后仍然未被决定,那他们是否可以进行出国旅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么内务部还需要澄清两个问题:他们出国旅行是否会影响到其正在被处理的申请的状态?他们是否能够作为居民而不是访客重新入境英国?

随着提交欧盟永居方案申请的截止日期日益临近,佳森律师事务所的私人客户移民团队已请求内务部就上述问题进行澄清。

欧洲经济区和瑞士公民

我是一名欧盟公民,我已经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根据欧盟永居方案提交了永居/预永居身份的有效申请,然而我的申请仍在处理阶段,我还没有收到任何申请结果。那么在2021年6月30日之后,在我的申请正在被处理期间,我还能出去旅行并随后再次进入英国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么我需要通过哪份文件来证明我能重新入境英国的权利呢?

英国内务部已明确提出,所有欧洲经济区和瑞士的旅行者可以通过出示有效护照或国民身份证重新进入英国。

英国内务部已明确申明,已于2021年6月30日截止日期之前根据欧盟永居方案提交了申请并且在该日期之后申请仍在处理中的欧洲经济区和瑞士公民的权利将继续受到《2020年公民权利(临时保护和申请截止期限)(脱欧)条例》(Citizens’ Rights (Temporary Protection and Application Deadline(EU Exit) Regulations 2020)的保护。这意味着,在收到申请决定之前,这些人作为欧盟公民在英国的居住权将得到保护。

此外,欧洲经济区旅行者在使用自己的护照旅行时仍然可以使用电子边境门(E-Gates)入境英国(如果他们之前也是这样入境的话)。

非欧盟家属

我是非欧盟公民,但我是欧盟公民的家属,我已根据欧盟永居方案被授予家庭许可(EUSS Family Permit),并且凭此合法入境英国。我已在2021年6月30日之后提交了申请。因此在我的申请还在处理期间,我能去旅行并随后再次进入英国吗?如果可以,那么我需要通过哪些文件来证明我能重新入境英国的权利呢?

在欧盟永居方案家庭许可有效期内,家庭许可持有者可以随意出入境英国。

如果该人士在家庭许可过期之前,根据欧盟永居方案递交了一份有效的申请,他们的移民身份将根据1971年《移民法》第3C条(Section 3C of the Immigration Act 1971)而被延续至其收到欧盟永居方案申请的决定为止(称为Section 3C Leave)。这意味着该人士可以继续合法地居留在英国境内知道其申请被决定。然而一旦该人士离开英国后,其移民身份的延续(Section 3C Leave)将会被撤销。因此在家庭许可过期之后,欧盟永居方案申请还未被决定之前,EUSS家庭许可的持有者不得离开英国境内。

任何情况下,海关工作人员在必要时都可以通过内务部系统核实有关人士是否有任何还未被决定的申请。

佳森律师事务所移民团队就处理欧洲经济区移民问题拥有丰富经验。如果您需要帮助,我们非常乐意与您沟通。请您向我们发送邮件,或是在推特领英上关注我们以便获取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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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erson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