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和不可兑现的支票

17 7月 2017, 48 mins ago

最近有报道说,一名英国公民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知令”在意大利被拘留,原因是她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贷款时未签署担保支票。

很少有人会想到一个民法债务问题会引起刑事诉讼,甚至可能是引渡,但可悲的是,这是另一个滥用国际刑警组织体系的例子。

对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其他中东国家的债权人来说,在财务案件中采取积极的做法并向违规贷款协议的当事人作为刑事诉讼报告给相关机构是一种惯例。这一行为可以导致对个人发出红色通知令,限制他们的旅行自由,损害他们的声誉,以及不可避免地将他们置于被拘留和潜在引渡的危险之中。

通常情况下,中东地区的金融机构要求申请抵押贷款或贷款的个人为他们提供一张不写日期的贷款全额的支票。贷款机构显然知道,签署时,这个人没有足够的资金兑现支票。但是,如果他/她错失了还款日期或违约了贷款,金融机构可能会用此支票寻求偿还。当支票不能兑现时,金融机构可以设法对借款人发起刑事诉讼。如果借款人出于任何原因不在国内,当局可以要求提供红色通知令来寻找这个人。

使用国际刑警组织作为收债机构是不友善和不必要的解决非常简单的金融纠纷的办法。不幸的是,阿联酋并没有减缓发放与债务相关的红色通知令的迹象。

佳森律师事务所在许多这种情况下受客户委托为他们做法律代表,并已经成功地为一些客户获得了红色通知令的删除。如果您担心国际刑警组织可能给您发出了与债务有关的红色通知令,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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