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籍申请的重要更改将影响根据欧盟法获得永居的个人

24 10月 2016, 36 mins ago

自2015年11月12日起,根据欧盟法法规获得永居的个人在他们的英国国籍申请中必须附上一份可以认证他们永居身份的文件。

这就是说,申请人不能再通过递交他们欧盟担保人在英国行使了5年的(包括申请前的12个月)欧盟公约权利作为证据(即获得了”所谓的”永居身份的证明)。

根据欧盟法法规在2015年11月12日当天或以后提交的英国国籍申请必须要附上一份认证永居身份的文件。

对于那些希望在政策更改前根据欧盟法递交英国国籍申请的申请人来说,您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日期要以内政部实际收到材料为准,而不是您邮寄材料的日期。所以,如果您想要通过皇家特快邮政的方式递交材料,那您最晚要在11月10日把材料邮寄出去,这样材料会在11月11日被送到。所有在11月12日当天或以后收到的申请将按照新规定被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