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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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养儿童有关的移民法和国籍法
但是,英国法院的指令并不是收养可用的唯一方法。英国法律不承认海外收养,而事实上的收养也不会自动获得相同的国籍身份。
根据”海牙公约”进行国家间的收养和通过英国法院的指令的收养是”成为一个非血统关系的[英国]公民”的唯一途径。在这些情况下,养父母只要向护照办公室提供必要的领养证明和支持文件就可以为孩子申请一本英国护照。
其他情况下收养的儿童不会自动获得英国公民的身份,他们必须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第3(1)条的规定通过注册的方式获得英国公民的身份。
1981年法案规定父母或案件工作者:
“通常只能对英国承认领养程序的海外国家和领土收养的儿童进行注册成为英国公民,并遵守以下附加标准
虽然通过英国不承认的收养儿童的程序的成功申请并非闻所未闻,但这些申请必须具有”特殊,令人信服或富有同情心的情况”才能被内政部考虑。
佳森律师事务所在英国国籍法和移民法方面拥有30多年的丰富经验,并且有很多根据第3(1)条成功申请儿童入籍和登记的案例。如果您需要有关此类申请的帮助,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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