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留英宽限期被缩短

16 3月 2017, 31 mins ago

2016年11月24日以前,移民法允许签证已经过期的人士在签证过期后的28天内重新递交一份留英续签签证申请。

继2016年11月3日内政部公布新变更,就签证过期后的申请这一点,内政部只会考虑签证过期后14天内重新递交的续签申请,而且内政大臣必须相信申请人或其法律代表对没能及时递交申请有很好的他们不可预见的理由。内政部没有给”好理由”做出定义,所以看起来案件工作者会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出决定。案件工作者就此可能希望有些指导。

内政部对作出更改的必要性解释说:”最初引入28天的宽限期是为了让那些无辜犯错的人可以免受惩罚,但保留它与确保遵守英国移民法的宗旨不符”。因此,内政部决定取消28天的宽限期。

此外,内政部还决定以前使用过28天宽限期的人士如果符合永居要求可以申请永居签证,这一28天的宽限期仍被认为是合法居留。换句话说,2016年11月24日以前的逾期逗留可被考虑的期限是28天,此日期后,可被考虑的逾期逗留期限将只有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