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放宽欧盟永居方案——COVID-19 指导意见更新

18 6月 2021, 01 mins ago

2021年6月10日,内务部更新了有关疫情和欧盟永居方案的指导意见。内务部早前于2020年12月发布的指导意见,在遭受法律复议后于上个月被内务部撤回。

更新后的指导意见相较于之前的版本放宽了要求,其允许持有预永居身份的人士因“一个重要原因”离开英国长达12个月,并且不会因此中断他们的连续居住期。“一个重要原因”包括任何与疫情相关的离境原因。这其中包括您因为另一个国家的疫情相关限制较少而选择离开英国,或者因为您更喜欢在家工作或经商。

如果您当初计划离开英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但因疫情相关的原因而超过了这个期限,并且总体离境时间少于12个月,那么您的连续居住期将不会被视为中断。

之前更严格的指导意见只允许申请人在旅行限制、隔离或COVID-19 并发症而无法返回英国的情况下超出离境天数上限。这项更严格的指导意见将仍然适用于离境时间超过12个月的情况。

如果您的离境天数超过12 个月,您的连续居住期将被中断。您仍然可以根据欧盟永居方案提出申请,但您将需要证明您因疫情而被迫无法返回英国,或是被建议不要在12 个月内以及此后的一段时间内返回英国。

您必须证明您出于重要原因不能在英国境内。这其中包括以下原因:如果您感染了冠状病毒,由于旅行中断,或根据当地疫情公共卫生指导意见进行隔离、自我隔离或“庇护”措施而无法提前返回英国。

在这种情况下,您超过12 个月的离境时间将不被计入您的连续居住期。您的连续居住期将在您的离境天数达到12个月之时被暂停。随后您的连续居住期将从您返回英国之时开始继续计算。更新后的指导意见确认,在这种情况下,持有预永居身份的人士可以在预永居身份将到期时, 如果其还没有满足申请永居的条件,那么他们可以再次申请预永居身份。

放宽后的指导意见就那些去年因疫情而长时间被困在英国境外的人士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澄清。

请您关注佳森律师事务所并登记接收我们用电子邮件发送的周刊以便获得关于这一新闻的最新消息或是请您在推特上关注我们。

本博客中的信息仅为一般信息,并不全面完整或旨在提供任何法律意见。尽管我们会尽所能地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法律在博客发布之日是最新的内容,但应该强调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并不一定反映当今现行适用的法律。佳森律师事务所对访问或依赖本博客中包含的信息可能引致的损失不负责任。如果您希望就当今适用的法律寻求法律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佳森律师事务所会在与客户签署书面协议后提供法律意见。

©Gherson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