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d of the Brexit Transition Period and the EU Settlement Scheme, If you or your close family members are an EU / EEA Citizen please read.

04 12月 2020, 29 mins ago

在下面列出了为什么居住在英国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或其家庭成员应该尽可能地在2020  12 31日之前申请居留 (Settled Status) /预居留身份 (Pre-Settled Status) 的原因。但是,如果您目前居住在英国,根据欧盟定居方案(EU Settlement Scheme,或EUSS) 您可以作出申的截止日期 2021  6  30 日。

 

如果您是非英国居民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并希望能够在英国居住,那么这些希望能够依赖于他们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国籍而做出申请的人人必须在2020  12  31 日之前居住在英国。欧盟/欧洲经济区国民的家庭成员可以随后到达英国,并建立在他们符合特定要求的情况下做出申请。请联系佳森以便了解更多信息。

 

英国脱欧过渡期的结束

自由移动(Free Movement)将于2020年12月31日晚上11时结束。这意味着欧洲经济区和瑞士公民及其紧密家庭成员将不再能够根据欧盟自由移动权而不受国内移民法控制自由进出英国。这是因为《2016年移民(欧洲经济区)条例》(The Immigration (European Economic Area) Regulations 2016),即允许欧洲经济区/欧盟国民和某些家庭成员在英国行使条约权利的条例,将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停止生效。相反,欧洲经济区和瑞士国民及其紧密家庭成员如希望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进入英国并在英国居住,则需要根据英国《移民法规》(Immigration Rules,历史上只适用于非欧盟移民)申请并持有有效的移民身份。

同样,持有《欧洲经济区条例》(EEA Regulations)规定下签发的注册证书(Registration Certificates)或永久登记证(Permanent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s)(以及已正式获得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的家庭成员)的人,自2020 年 12月31 日起,将不再被视为持有有效的欧盟居留身份。这些人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根据EUSS的条款作出相应的登记,以确保他们继续有权在符合英国移民法的前提下在英国居住,否则可能导致在英国逾期居留和非法居留。

 

宽限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欧盟成员国和英国之间的自由移动正式结束的日期)到 2021 年 6 月 30日(EUSS关闭)之间的期间称为”宽限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居住在英国但尚未根据 EUSS 作出申请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可以在此期限内提交申请。

 

虽然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宽限期内随时申请预居留或居留身份,但在此期间,欧洲经济区法规将不为他们提供任何保护,因此,在根据 EUSS 确保身份之前,这些人在英国的移民身份不是最为保险。

最近公布的《2020年公民权利(申请期限和临时保护)(离开欧盟)条例》(”2020年条例”)(Citizens’ Rights (Application Deadline and Temporary Protection) (EU Exit) Regulations 2020)确认,如果一个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根据EUSS申请, 那么在宽限期内,他们只有在是 于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在英国”合法居留”的人的情况下才收到欧洲经济区条例的保护。

根据 2016 年欧洲经济区条例,作为”合法居留”的人意味着一个人在作为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国民进入英国后必须在入境三个月内,以及2020年12月31日前,行使其”条约权利”。另外,持有有效永久登记证的人也被视为合法居留的人士。 

行使条约权利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一个人必须被包含在以下的五个类别中,即劳工、求职者、自雇者、自给自足的人或学生。这些类别中的每个类别都需要有具体文件来证明相关的欧洲经济区/欧盟国家公民有行使其条约权利。例如,如果一个人是学生,他们必须已经注册了一门课程,购买了综合疾病保险(Comprehensive Sickness Insurance, 或CSI),并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或者,如果一个人是自给自足的,他们必须持有足够的资金,而不会为国家造成负担,并持有CSI。  

那些寻求在宽限期内或之后进入英国的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国民,或不能证明自己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在英国合法居住的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将基于英国新的计分制系统受制于英国国内常规移民管制条件和要求,包括可能被拒签的原因。对于可能违反《拒绝理由》所提及的低门槛的移民,尤其是个人品格、行为、结社或其他特质可能被认为不利于公共利益并可能导致其签证或进入港口的申请被拒绝的移民,这一点尤其相关。

相比之下,在宽限期内受《欧洲经济区条例 》保护的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国民会享受更高的《拒绝理由》门槛。这个跟高的门槛是欧盟法制定的,对申请人更有利。是否达到此门槛取决于申请人的个人行为是否构成对社会根本利益的一个实在,当前,及足够严重的威胁。

欧盟定居方案

如申请成功,EUSS能够授予申请者预居留身份或居留身份,其区别在于身份的有效期。

申请人被授予哪种身份取决于申请人能够证明的连续居留时间。

预居留身份会被授予给在英国居住五年以下的人士。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开始在英国居住才能够符合申请资格。申请人同时必须是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或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直接家庭成员。预居留身份有效期固定为5年,无法被延长。

居留身份则授予给在英国连续居住五年的任何欧洲经济区/欧盟国民(或相关家庭成员)。居留身份的有效期是无限的。概念上和永久居留权非常相似。

 

现在您应该做什么?

如果您还没采取行动并递交您的EUSS申请以便保护您在英国的合法身份,那么请勿等到最后一刻才申请。保护您在英国的合法身份非常重要,因此必要时请寻求法律意见。需要采取行动的人包括因《欧洲经济区条例 》而持有注册证书或永久注册证书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以及已正式获得居留证或永久居留证的家庭成员)。

我们建议所有符合预居留或居留身份资格的人士尽可能地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递交EUSS申请。欧盟定居方案 (EUSS)的正式截止日期是2021年6月30日,但是为了最好得保护您的合法身份,请尽早申请。拿到预居留身份的人士如在2021年6月30日后满足居留身份的申请要求,那么可以该日期后递交相应的申请。

请您确保您在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在英国行使条约权利,并确保您有所有所需的证据证明您已在上述时间前开始行使条约权利。请注意,欧洲经济区/欧盟公民如果无法证明在入境英国后的指定时间内有开始行使条约权利,或有任何一段时期无法证明其在英国行使条约权利,或在英期间没有遵守英国移民法,都会影响您未来申请英国公民的计划。如有疑问,请您及时联系佳森律师事务所。

佳森律师事务所(Gherson) 在英国移民法的各个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为许多客户成功办理过欧盟定居方案身份(EUSS)的申请。 如果您对您的具体情况有任何疑问,请随时通过电子邮件 enquiries@gherson.co.uk或拨打 +44 (0)207 724 4488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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