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区劳工

04 5月 2017, 28 mins ago

欧洲经济区/瑞士国民来到英国后,可以在最初的三个月里没有限制地居住。

之后,如果他们想要在英国获得居留权,他们可以通过工作,做自营职业者,学习或者自给自足的方式来获得居留权。这些活动通常被称为”行使条约权利”。在英国连续行使五年条约权利的国民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为一个人或一家公司工作并领取工资的人被称为劳工。开展的工作必须是一个”有效和真实”的活动,不能是”小规模且被认为是纯粹的边缘和辅助”的活动。如果工作不是边缘化,兼职工作的人也可能被视为有居住权。

欧盟法没有规定被认为是劳工所需的最低收入水平。据悉,决策者考虑2016/7年度采用的最低收入门槛为每周155英镑或每年8112英镑。赚取超过门槛水平的被视为劳工,而低于门槛水平的将被更谨慎地审核,以评估其活动是否”真实有效”。

欧盟法承认一个人在到达另一个欧盟国家之后需要时间找工作,以便能够作为劳工行使其条约的权利。根据欧盟法,一个人可以有六个月的时间来找工作,如果他们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正在继续寻求工作,且有真正的机会可以找到,这个时间可能会被延长。但这不适用于英国的法律规定。欧盟法允许(除了最初的三个月的居住权外)额外的91天时间来找工作,条件是劳工能够证明在此阶段他们有真正的机会可以找到工作,申请延长期限需要非常充足的证据。附加的要求可能会违反欧盟法律。

欧洲经济区国民不需要申请居留证件,因为他们通过行使条约权利自动获得居留权,但这些文件可以帮助证明他们有在英国居住的权利。大多数人可以使用在线申请表申请确认居留权的证明文件或确认永久居留权的证明文件。在线流程允许把家庭成员填写在同一个表格里,还可以使用地方当局服务来检查护照,以便内政部在审理申请时自己可以保留护照。在其他情况下,人们可以使用纸质文件EEA(QP)申请注册证书,而其家属要使用单独的表格。使用纸张表格EEA(PR)可申请确认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