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在线英国签证申请是否符合现行移民法规?

30 8月 2018, 25 mins ago

就R(辛格先生诉国务大臣)[2018] EWCA 1669案件,争议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可以依据”旧规则”中的规定,即申请人必须在15天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要求的支持材料,否则申请将被自动拒绝。但是,根据新规定,内政部有责任追查未决文件,并给申请人多出10天的时间来提交文件。

在此案中,申请人辛格先生在签证结束前于2014年10月22日提交了在线申请。虽然法规于2014年10月16日发生变更,但内政部表示只有2014年11月6日之后提出的申请才会根据新规则进行评估。由于辛格先生的申请是在新规则实施之前提交的,且他未能在15天内提交额外所需的文件,他的申请被自动拒绝了。在上诉时,辛格先生辩称,他实际上提交了一份”无效的”申请,因为他的护照尚未提交到内政部,因此他应该从法规过渡安排中受益。

上诉法院没有接受辛格先生的论点,并认为他的在线申请在提交时是有效的,无论当时他是否已经向内政部提供了支持文件。因此,就申请有效性的进一步评估只有在提交在线申请后才会发生。无论如何,新规则无意区分提交时申请的”有效”或”无效”。

虽然这导致了辛格先生案件的不幸结果,但重要的是要确保在线或通过邮寄提交的任何英国签证申请在提交时遵守移民法规,以避免将来出现潜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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