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永居计划:可供选择的证据

11 3月 2020, 36 mins ago

随着欧盟永居计划截止日期的临近,与文件证据相关的问题对一些潜在的申请人造成了持续的困扰。

众所周知,如果您是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并且希望在2021年1月1日后留在英国,那么您必须在过渡期(2020年12月31日)结束之前抵达英国,并且必须确保您在2021年6月30日的截止日期之前在欧盟永居计划下提出申请来保留您在英国居留的权利。您先前获得由永久居留卡所证明的,或仅仅依靠欧盟条约权利获得的欧盟/欧洲经济区身份,在过渡期结束后将不再被视为拥有有效可行的英国境内居留权。 请注意,如果您是欧盟 / 欧盟经济区国民的家庭成员,那么您将适用不同的截止日期 ——具体日期取决于相关的关系。

在欧盟永居计划下被批准的申请将赋予申请人永居身份或预先永居身份。 区别在于申请人已经在英国连续生活的时间。 在英国连续居住五年或以上将会获得永居身份,任何少于该时间的将获得预先永居身份。 申请人应注意,他们可以依靠过去在英国连续居住的五年历史时期,但前提是在该历史时期的结束之日与其提交申请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申请人不能离开英国长达连续五年的时间。

那些获得预先永居身份的人一旦连续居住了五年时间之后,便应提交永居身份的申请。 但是,申请人要怎样才能证明这段连续居住期呢?

对于预先永居身份,这很简单,因为申请人必须提供在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英国居留的证据。 如果在申请中提供了其国家保险号码,那么内政部还可以检查申请人的HMRC记录。

对于永居身份,这可能会更加复杂一些。系统允许具有国民保险号码的人依靠其HMRC记录通过自动检查来证明其连续居住期。这项检查通常是可靠的。如果还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据的话,那么证明在连续时间内的连续居住的最简单的文件是银行对帐单或市政税单。官方正式信件和通信记录可以证明在信件或文件注明日期的当天的居住。目标是通过提供一系列的文件来证明连续五年的居住期。那些可能没有自己名下的英国银行帐户或者没有在其市政税单或水电帐单上列出自己姓名的人可能会发现要将所需的证据汇总起来会稍微困难一些。关键是要确保这些证据涵盖了一段时间内整体日期的范围。例如,医生出具的确认注册的信函,将证明申请人在该信函出具之日在英国境内居住,但是医生出具的列明了申请人已参加的一系列预约的信函将证明申请人在一段时间内每次参加预约当天都在英国居住。

佳森律师事务所对欧盟永居计划的各个方面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且具备充分的能力为这些申请的细节和所需的证据提供建议和协助。 如果您希望在欧盟永居计划下进行申请或对自己的情况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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