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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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非欧盟)申请人护照上的签证将由居留许可卡取代
非欧盟国国民将需要申请一张居留许可卡,并在入境英国后的10天内到指定的邮政局领取。在他们入境英国以及取卡以前,准予非欧盟国国民签证的国家将在他们的护照上插入一个有效期为30天的可”旅行”标签。非欧盟国国民可以凭此入境英国。如果他们没有在这指定的30天内旅行,他们则必须在他们申请签证的国家重新申请短期签证。
提出签证申请的同时,非欧盟国国民需要知道他们要在英国居住的地址以及他们打算旅行的时间。内政部根据这一信息便可以准确的确定最合适的取卡邮政局,以及他们短期签证有效期的合适日期。
入境英国后,他们需要在英国边境提供他们的护照或者含有30天签证的旅行文件,准予他们超过6个月签证的通知书,以及边境所需的其他文件。去邮政局取居留卡不需要再提出任何申请或支付任何费用。取到卡后,本人需要仔细核查细节确保内容正确。若发现任何错误,请及时通知内政部。如原始的居留许可卡被遗失或被盗,持卡人本人应该立即向警局和内政部报告,并提出新的申请,支付适当费用以补办新卡。
这一更改的初衷是为了避免非欧盟国国民申请把一本护照上的签证转到另一本护照上,或者在旧护照过期而签证仍旧有效的情况下,同时携带两本护照旅行。
议会通过以后,这一新政策将于今年3月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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