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的最新更改对海外家庭佣人的雇佣合同进行了修改

24 10月 2016, 51 mins ago

内政部最近发布了日期为2015年9月17日的移民法最新更改声明。

此更改将于2015年10月15日生效,附录7中对海外家庭佣人雇佣合同的要求将会发生一些更改。如果您在此日期前递交了申请,且还没有收到决定,那么您的申请将按照2015年10月14日生效的法规(现行的法规)进行审理。

更改之一,申请人现在要递交原始合同,从前内政部接受合同的复印件。

要求之二,法规要求雇主有责任和义务支付家庭佣人的交通费,申请费,以及其他新规定的费用,比如现在是雇主的责任来支付移民健康附加费。这一费用一定要由雇主来付,且不能从佣人的工资里扣除(从月工资或从一大笔工资扣除都不行)。雇主一定要提前支付佣人的交通费和其他费用,不能要求佣人先付,然后报销。如果雇主不按照上述要求来做,佣人的签证可能会被拒签,或者面临签证期限被缩短和罚款等。

附录7从前要求雇佣合同里要包括雇主同意给在英国的佣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险。这一要求将不适用于可以在英国超过6个月(他们的签证被准予超过6个月)在私人家庭里工作的佣人或在外交官家里工作的仆人。想必这样做的原因是,如果这些佣人可以在英国居住超过6个月,他们便会支付移民健康附加费,那么即可享受国民医疗保险(NHS)。但如果雇主仍希望给他们的佣人提供医疗保险,那么同样,他们不能从佣人的工资里扣除这笔款项来满足此要求,然而他们不需要在6个月后继续给他们的佣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险。家庭佣人通常不可以在英国居住超过6个月,所以我们并不确定为什么政府觉得有必要对此进行修改。可能,它考虑到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佣人的签证可能会被延期吧。

如果您就此更改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佳森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